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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小城镇保险?小城镇保险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保险制度。是上海市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项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险基本制度,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基本社会保险和补充社会保险组成,其基本特征是“五险合一”,同时镇保的基本保险和补充保险是一个整体,25%+X构成镇保的基本要件。2.小城镇保险适用哪些对象?上海市郊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以及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非郊区范围内具有上海市户籍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非正规劳动组织从业人员也可以参加镇保。原已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适时参小城镇保险。办法出台前已与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参加城保的从业人员以及用人单位招用原参加城保,并经协商一致继续参加城保的从业人员,不适用小城镇保险办法。3.小城镇保险的主管机关是哪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险局是本市镇保的行政主管部门。本市镇保经办机构是具体承办镇保事务的机构。4.如何办理小城镇保险缴费登记手续?参加镇保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经办机构办理基本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30天内办理登记手续。用人单位的基本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时,应当在30天内向原受理登记的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