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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目前你是拥有2个社保帐户,一个阳江的,一个深圳的,而且现在帐户合并短期内是有困难的,如果补缴阳江的(含滞纳金),那么深圳帐户的钱也同样要交,这2者将来只有1个有效。即使你不证明深圳的社保关系,阳江的钱照阳江社保局的说法也是要交的,而且费用自理,而不是原单位或现有单位。况且2个关系同存于广东社保体系之下,如果当如在深圳办理转移续保手续的话,那么补缴还可以,但现在深圳是新开户头,在没有明确的合并政策和条件之下,补缴费用对自己无疑是一个经济负担,而且自己将来也未必能享受得到。关于企业遗留问题,这个不是单个地区单个企业的特殊问题,再说了,这个社保体系也是不断完善的过程,目前不合理的地方也是客观存在的。至于找那个算帐,则...(我认为太多了)。我的建议是:不想自己承担这笔费用的话,完全可以放弃阳江的,那里也仅仅交了3年,现在深圳的也交了3年,以后把深圳的社保搞好也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