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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再回原单位,现单位破产,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和补缴养老保险年限?请帮忙
2023.01.20 14:42:14· 永远金三岁 浏览26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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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对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为企业付出的劳动所作的一种物质上的补偿。只要是企业,无论是国有还是非国有,无论破产时还是非破产时,只要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都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由于你是主动辞职,所以你无权向企业要求1994年9月至2000年2月期间的经济补偿金。但你可以要求2000年7月至今的经济补偿金。养老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你可以要求企业补交你地开始实行养老保险至今的欠缴(不包括2000年2月到2000年7月间的费用)。
2023.01.21 11:50:14 · 毛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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