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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本概念政府通过立法设立社会保险基金,通过社会劳动保障机构对已参加社会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的成员,在他们发生退休、养老、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时,由社会保障机构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供或给予政策规定范围内的经济保障。社会保障强调的是:社会的公平性,参保者每人一份;社会保险是政府行为,具有绝对的垄断性;社保局是政府的一个管理机构。其工作内容和执行管理的依据是《宪法》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其业务的开展依靠行政命令。它是法定的、强制性的保险;社保应该是非盈利性的;它应具有公益性、福利性,具有政府管理的统一规范性;它兼顾公平与投入的原则;未成年人无法参保;它对参保人员的身体健康无要求;没有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的功能;参保人员的待遇随政策的调整而发生变化无法预计。在某些非常情况下,甚至可能会影响到兑现;商业保险的基本概念保险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并经国家管理机构批准、备案而成立。保险公司是企业,其管理、经营和运行依据的是《保险法》、《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保险公司以商业行为对客户的保险标的(人身保险或财产保险)提供保险合同范围内的经济保障。商业保险强调的基本原则是:个人的公平性。一般来讲,即:买的多保障高,买的少保障少,不买没保障。其业务的开展主要是依靠业务员的宣传和办理;它的投保原则是自愿的;合同约定的保险,具有盈利性、是非福利性、非公益性的;它具有个人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它突出投入与回报原则;对被保险人的年龄有一定的要求;对被保险人和投保人的健康和个人经济信息有要求;它分为人身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等。无失业险、生育险。商业保险:是企业的商业行为,具有竞争性;合同生效即按合同执行。保障是可以计算的出来,一目了然,只要不违约一定能兑现;一点个人的见解,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仅供参考。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