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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你需要把你妈妈的保单看清楚,主险是否是重疾险,还是其他的险种。2、你妈妈检查出来的这个病是否是主险的除外责任?比如先天性疾病一类的,由于这一类病在投保前就已经具备了,但由于投保人没有做如实告知(无论投保时是否知道),所以在保障期是可以退保的,这个是合法也是合理的。建议你把你妈妈买的保险的名字和病种补充出来,这样才能给你做一个准确的答复。***原来是这个险种组合,对于保险组合你需要明白的是:当主险失效时,附加险也会跟着失效,附加险是不能单独存在的,也就不能单独缴费。“癔症又称歇斯底里,多见于女性,常由于精神因素或痛苦的情感体验,易发病,可反复发作。”这是在华西医科大学里查到的简要资料,由于涉及精神紊乱,是否在康宁终身的除外责任里就很难说了,不过我在康宁终身的除外责任里和重疾里并没有找到相关的叙述,建议你进一步与中国人寿交涉。如果停的话,肯定是主险和附加险一起停的,原因上面已做说明,建议你带上合同条款,先与医院的医生做沟通,询问这个病是否是康宁重疾的涉及类别,如果不是就可以与中国人寿理论了;如果是,那就没有必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