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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从国外回来,对于国家强制的社保略知一二,如有出入,请见谅!我国的社保的话,您岳母的原单位会为员工集体投保,基本的保险有: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您的岳母显然已经不存在失业和生育的保险需求了。那么,关于医疗、养老和工伤保险,是可以分开上的,在您的描述中,我猜想您的岳母可能不需要医疗保险,在此,我想对医疗保险简单阐述一下。社保的医疗保险属于“杀富济贫”型的保险,无论收入多少,一般都要提取一定比例,至于出现医疗理赔时,社保一般都有上限,而且严格限制用药种类,对于现代医疗的费用来讲,基本不能起到保障作用。如果您的岳母有商业医疗保险,那么尽可不必担心,但要注意保费倒挂问题。如:某人年龄超过45周岁,那么商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就最好别买了,因为在您缴费期满后,一般都会出现倒挂现象(所缴保费超出了赔付金额)。至于养老保险,我想您的岳母退休后一般可以拿到千多元的生存保障金。但是,如果她年轻的时候每年缴纳千余元的商业养老保险,那么,在合同规定的退休年龄之后,您的岳母就可以每年领取至少等于社保养老金四至五倍的生存保障金。所以,如果您还年轻的话,收入相对丰厚的话,那么不妨每年投入几千元,等您50岁、60岁以后,每个月都会享受到和您现在收入相差无几的生存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