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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有关生命人寿保险的问题?请帮忙
2021.10.26 05:07:49· 紫红外线 浏览38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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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下是其保险责任:A、生存保险金给付: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每第三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仍生存,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八给付生存保险金。B、身故保险金给付: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将无息返还所缴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且在年满七十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之前因疾病身故,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于年满七十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之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于年满七十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之前遭受意外伤害且因同一原因身故,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于年满七十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之后遭受意外伤害且因同一原因身故,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C、贺寿金给付:若被保险人在年满七十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仍生存,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给付贺寿金。若被保险人在年满九十五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仍生存,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贺寿金,本合同效力终止。D、提前满期保险金给付:本合同可经投保人申请,在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以下简称提前期满日)提前满期,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的1.7倍给付提前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需在提前期满日之前至少提前六十天向本公司书面提出提前满期申请。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险金额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本公司在承担上述保险责任时,将从给付的上述“一”至“四”款保险金中扣除任何欠缴的保险费、保单贷款及累积利息。2、从以上可以看出,这是一款3年1返的寿险,但每3年才返那8%的钱,无论在生活补贴还是医疗补贴,乃至教育补贴都是远远不够的。虽然在70岁后享有高额的身故保障,但是在第一年是没有保障的,身故的话只会退还保费!保险责任里面也没有阐述投保至70岁这中间享受的人身保障。祝寿金(可以理解为养老津贴)也是要在75岁后才给付,而不是60岁前后,个人觉得实在是太晚了。3、最后说一点:小孩子最需要的是健康险和教育险,这是作为家长省不了的2笔费用,作为父母的责任是必须要为孩子准备的,也是父母最担心孩子的2个方面。而这款生命至尊虽然不错,但对于孩子来说是根本不合适的,即不能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也不能按时和足额的提供教育金。4、这款产品主要是针对成人的,且拥有很好的意外、健康和养老保障之后,作为家庭的一份长期的、有保证收益的理财计划。综合起来——对于2个月大的宝宝是不合适的,请慎重考虑!建议购买专门的健康险和教育险!其他的保障等孩子成年后再考虑也不晚。***看了楼下“神2003”兄的评价,感觉很好,条款里面确实写道70岁前只有疾病身故保障,但没有自然身故和意外身故的保障的阐述,我主要指的是这个,这点我确实没有写清楚,但是对于“70岁前因疾病身故的3倍保障”,这个是不能算作小孩子的健康保障!但是我个人依然认为这款只能作为家庭的一份长期的、稳健的理财计划,而不是兼顾养老和医疗补贴的计划,原因上面我已经阐述,投保的前提是被保险人拥有较好的人身基本保障,否则就是空中楼阁。***
2021.10.26 05:51:44 · 熊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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