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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租理论产生于美国,最早萌芽于60年代,确立于70年代。至今已经有长足的发展,成为现代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的分支学说。把寻租作为一个经济学范畴正式提出的是美国的经济学家克鲁格。他在1974年公开发表的《寻租的政治经济学》一文中深入研究了由于政府对外贸的管制而产生的对租金的争夺,并设计了数学模型对其进行计算和讨论,后来这篇被经济学界视为寻租理论的一个里程碑,克鲁格也被视为寻租理论的鼻祖。对于寻租也有多种定义,布坎南等人认为“寻求租金一词是要描述这样一种制度背景化的行为:在那里,个人竭尽使价值最大化造成了社会浪费,而没有形成社会剩余。”他们把寻租描述为人们凭借政府保护进行的寻求财富转移而造成的浪费资源的活动,即一个人在寻租,说明了这个人在某事上进行了投资,被投资的这种事情实际上没有提高,甚至降低了生产率,但却确实给投资者带来了一种特殊的地位或垄断权利而提高了投资者的收入,租金也就是由此所得的收入。因此,柯兰得尔中给寻租下的定义是为了争夺人为的财富转移而浪费资源的活动。而克鲁格则认为寻租是为了取得许可证和配额以获得额外收益而进行的疏通活动。形成这些争议的根源在于公共选择学派和国际贸易学派在“寻租”一词上的不同运用,在克鲁格的奠基文章里她把寻租限制在由配额而产生的租金。如果租金只是指配额收益,那么其他经济政治行为所产生的收益就要用别的名称,由此推论,国际贸易学派把寻求垄断,寻求关税和寻求收入等所有这类活动都涵盖在寻求直接非生产性利润(DUP)这一名称之下,于是,公共选择学派继续使用“寻租”,而国际贸易学派则更广泛使用DUP这一概念,稍具讽刺意味的是“寻租”这一概念是由国际贸易学派首先提出来的。寻租理论产生于六十年代至七十年代市场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当时正值凯恩斯国家干预主义的统治地位开始动摇的时期,因为他无法解决过去被认为是“导致市场失灵”原因之一的滞胀问题,由此,新自由主义趁机再次复苏,寻租理论正是为了迎合这一经济思想而产生的。从经济学理论的发展来看,寻租理论起源于寻租经济学家对新古典主义经济中垄断理论存在的问题提批评和挑战。在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早期时代,垄断利润问题忽略不予讨论,在他们看来,垄断使超额利润存在,但竞争立即使超额利润不复存在,因此对新古典经济学家来说,竞争均衡是垄断不断被建立而又被不断打破的动态均衡。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生活中垄断问题的不断涌现,垄断在现代经济中地位不断加强。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对垄断问题的不断探索,终于得到了垄断的社会福利损失理论,即哈伯格的垄断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