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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失去正常收入来源的女职工提供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五项社会保险制度之一。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不包括乡镇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且具有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包括持《工作居住证》的在职人员。享受公费医疗单位,不纳入生育保险范围。生育保险费由企业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按照符合条件的男、女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计划生育政策。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当地规定的其他费用。综上所述,由于无业人员未能与上述的各类企业形成劳动关系,个人不能参保和享受生育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