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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理解有误,目前国家正在不断完善保险机制,特别是在跨地区参保的问题上,已经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问题的解决可以说是指日可待了。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2006年劳动保障工作要点》中就提及要“建立规范、标准、统一和共享的数据库,规范社会保险流程。规范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归集流程,加强对做实后的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并在《宣传提纲》里强调要“改变各地政策差异较大的现状,统一规范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统一的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政策,更能体现社会公平,为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提供长远和稳定保障,同时,缴费基数和比例的统一,也有利于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为他们跨地区流动创造条件。”社会是在不断进步的,保险体制也在不断完善,因此,我们要学会等待,任何时候都不轻言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