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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所述,我感觉你现在工作的这家公司还是比较守法的。你04年3月至06年2月所中断的保险,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事实上是由于你自己本身的责任造成的,你为什么那么长的时间不办理你的档案转移呢?这一点将来即使通过仲裁也不见得对你有利。你想自己把02年9月至04年2月的这段保险补上,一般是不可能的,因为由于个人的原因造成的社保中断是不可以补办的。先把04年3月至06年2月所中断的保险空着不交,也不是好办法,因为事情拖的时间越长,将来就越难解决,况且即使将来能补的话,滞纳金也会很高的。,对于公司和你本人都会很不利。如果你一心想把这几年的保险补齐:上策:你应当开诚布公地向你所在单位请求,让单位帮助你补齐自你到职以后的养老保险(24个月),尽量通过协商把你中断的保险问题解决好,如果单位答应帮你解决,你应当向单位表示感谢,尽量不要把问题搞僵,以达到你的目的为准。中策:你可以承认你自己的过错,认可承担一部分经济责任,最终还是请单位帮助你补齐自你到职以后的养老保险。(24个月的保险费并不是很高的)下策:你现在就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单位为你补齐自你到职以后的养老保险,因为单位不该借口档案未到而没有给你参加社会保险,你就有可能达到目的。但是,你要有离开现在单位的思想准备。如果我是你,我全力争取按上策行事,被逼无奈时选取中策,尽量避免下策,我宁可放弃这24个月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