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伞型基金实际上就是开放式基金的一种组织结构。 在这一组织结构下,基金发起人根据一份总的基金招募书发起设立多只相互之间可以根据规定的程序进行转换的基金,这些基金称为子基金或成分基金,而由这些子基金共同构成的这一基金体系就合称为伞型基金,通常认为"伞型结构"的提法可能更为恰当。在发达的市场上,投资种类、投资的组合方式众多,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进行选择,因而对于是否是伞形基金实际上并不关注。相反,在新兴市场上,投资者更为关注绝对的收益水平,关注成本水平和转换的方便,伞型结构的基金正好满足了这些投资需求,因此伞形基金是一种更适应新兴市场特征的基金结构形式。目前在香港地区,伞形基金已经成为基 金业在经营方式上的主要选择,香港有认可基金1870只,其中1537只为150只不同伞形基金旗下的子基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公司三只行业类别基金已获准发行,这三只行业基金均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这是中国证监会首次批准三只基金一次性同时发行。湘财合丰行业类别基金分别由价值优化型成长类、周期类、稳定类等三只基金组成,从总体框架上看,三只行业类别基金实质上共同构成了伞形结构的系列基金,其在产品设计过程中,借鉴了许多海外的经验,尤其是美国的系列基金和欧洲的伞形基金,比如适用一个基金契约和招募说明书,由同一基金发起人发起,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同一基金托管人托管,三只基金间可互相转换等。 伞形基金在海外市场上代表了共同基金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 中国证监会此次批准这三只基金同时发行,从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当然我国开放式基金目前的运作以及销售情况并不太理想,在前期大盘低迷时期,甚至有些开放式基金还面临着巨额赎回的风险,其实说到底,投资人关心的并不是花哨的基金名称,而是证券投资基金实实在在的净值增长以及对投资人的回报率,只有这样才能丰富与繁荣我们的基金市场,从而有利于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