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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式基金场内申购、赎回是指证券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申报的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根据由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开放式基金通过场内办理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须向深交所提交申请并获确认。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符合风险控制要求的深交所会员可以办理场内申购、赎回业务。开放式基金开放场内申购、赎回业务后,投资者可以在深交所交易时间内使用深圳证券账户通过证券公司营业部申报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这一实施细则共分十四条,内容包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申报、登记结算、暂停和恢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