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
现金替代相关内容现金替代是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1)现金替代分为3种类型:禁止现金替代(标志为"禁止")、可以现金替代(标志为"允许")和必须现金替代(标志为"必须")。禁止现金替代是指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证券不允许使用现金作为替代。可以现金替代是指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允许使用现金作为全部或部分该成份证券的替代,但在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证券不允许使用现金作为替代。必须现金替代是指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证券必须使用现金作为替代。你所说的停牌股票是属于“可以现金替代”的内容:(2)可以现金替代①适用情形:可以现金替代的证券一般是由于停牌等原因导致投资人无法在申购时买入的证券。②替代金额:对于可以现金替代的证券,替代金额的计算公式为:替代金额=替代证券数量×该证券最新价格×(1+现金替代溢价比例)其中,"最新价格"的确定原则为:(i)该证券正常交易时,采用最新成交价;(ii)该证券正常交易中出现涨停时,采用涨停价格;(iii)该证券停牌且当日有成交时,采用最新成交价;(iv)该证券停牌且当日无成交时,采用经除权调整后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收取现金替代溢价的原因是,对于使用现金替代的证券,基金管理人需在证券恢复交易后买入,而实际买入价格加上相关交易费用后与申购时的最新价格可能有所差异。为便于操作,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预先确定现金替代溢价比例,并据此收取替代金额。如果预先收取的金额高于基金购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退还多收取的差额;如果预先收取的金额低于基金购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向投资人收取欠缺的差额。③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T日,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现金替代溢价比例,并据此收取替代金额。在T日后被替代的成份证券有正常交易的2个交易日(简称为T+2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已收到的替代金额买入被替代的部分证券。T+2日日终,若已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替代金额与被替代证券的实际购入成本(包括买入价格与交易费用)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人或投资人应补交的款项;若未能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替代金额与所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加上按照T+2日收盘价计算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人或投资人应补交的款项。特例情况:若在T日后,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已达到20日而该证券正常交易日低于2日,则以替代金额与所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加上按照最近一次收盘价计算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人或投资人应补交的款项。T+2日后第1个工作日(若在特例情况下,则为T日后第21个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将应退款和补款的明细及汇总数据发送给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和基金托管人,相关款项的清算交收将于此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④替代限制:为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基金管理人可规定投资人使用可以现金替代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申购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现金替代比例的计算公式为:现金替代比例(%)=第i只替代证券的数量×该证券最新价格×100%申购基金份额×最新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给你一个华安上证180ETF最新的招募说明书39-40页http://www.huaan.com.cn/upload/1243385080623.pdfhttp://www.huaan.com.cn/upload/1243385080623.pdf祝你现金替代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