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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671900你好前几日在另一分类里见到相同的问题回答者答得很好就保留下来在我的收藏里了今天见到你的问题就提出来供你参考原作者是"香猪妈":维修公基金是供小区公共建筑、配套设施维修所用.物业公司取收的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最终要备案、上交小区办,这项收费是有法律依据的合理收费,也是必须交纳的,否则根本不可能办下产权证。而且现在一般房地产项目的产权证都是业主委托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办理,因此,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收取这项费用并无不妥。除非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真的准备卷款潜逃从此不再踏入房地产领域,否则是不大可能自己留下这些钱的。至于什么时间交纳这项费用,相关法规规定"在办理产权证之前交纳"。一般开发商都是新房验收交房阶段收取,事实上开发商此举也是担心部分业主入主后不交纳这项费用,影响已经交纳费用业主的合法利益和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的结果。我们在北京是要交2%的,这个标准是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