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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关于收入分配失衡的话题,被一遍遍提及,同时也灼人无数。当下谈收入分配,确实尴尬。昨日新闻中,中石油海首次称雄世界500强,成全球市值最大企业,前10强中国企业占其三。仅从这份耀世榜单中,你读不懂中国——它是只属垄断寡头的无上荣光,与大多数普通劳动者,并无一毛钱的关系。人家吃肉,我们连汤都喝不到,所以中石油即便继了全球企业大佬之位,人们依然没为它准备什么好脸色。人们只关注自己的收入啥时候能得到切实改善。而恰在这点上,垄断大佬们又惯性地扮演了不讨人喜欢的角色,难怪它们一直得不到好脸。消息显示,被热议数年的《工资条例》年内又难以出台了,据称是遭垄断行业、央企的极力反对所致。出台受阻,我们并不准备惊讶,但其反对理由竟是:企业福利部分不应该计入到工资收入,否则纳税和社保缴纳的工资基数太大。换句话说,若只因垄断企业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的“高工资”,而让工资条例搁浅,就太离奇怪诞了。如果他们自己都觉得,若工资条例出台,其显性隐性工资福利相加,高得令自己脸红,那我们也不好意思再说人家什么了。不妨退一步想,假如工资条例突破重围,顶着垄断行业和既得利益者的莫大压力,强行出台了,收入分配不公的顽疾就迎刃而解了吗?这或许也只是美好而天真的愿景。有例为证:当年同样被寄予厚望的《物权法》历经坎坷终得面世,令人沮丧的现实却是,这部重要的民法典,这两年并未阻住非法强拆的推土机。和前者相比,工资条例只是层次更低的行政法规,威力自然也不容高估。再者,不少人将“工资条例出台”与“涨工资”直接划等号,这也是一个认识误区。工资条例不同于工资增长方案,它只是个规范各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行政法规。说到底,工资机制如何健全,分配关系怎样改善,关键还在于劳资之间权力博弈是否对等。劳动者的议价能力有没有根本提升,能不能与资方平等对话,协商工资和权益保障问题。可见,当务之急仍是劳动者在权利救济问题。假如没有这个前提,工资条例就像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行之难远。现在工资条例出台所受的阻碍,其实与其日后施行时将遭遇的现实阻力,基本是同源的。新闻说一些垄断行业和央企反对工资条例,可以设想,能提出异议,或者说有能力提出能影响决策进程的反对意见者,绝非虾兵蟹将无名之辈。因为即便垄断企业的一线员工的工资福利也不会太离谱,反对工资条例者多是强势的资方,或者与这些企业关系紧密的更高层级的权势阶层。话语权在他们手里,不管是出台工资条例,还是在一个企业内部的工资协商,他们都掌握着主导权甚至决定权。现在,他们每年可以发几句牢骚,就将工资条例出台时间拖延几年;以后即便拖不下去最终出台,其实如何协商,如何保障劳工权益,仍然是人家关起门商量的家事。这就又回到可悲的原点。当然,虽不至盲目乐观,却也不用过分悲观。享受公平与正义的阳光,幸福而有尊严的生活,不光是高层的庄严许诺,也是每个人的现实诉求。人民日报本月持续刊文讨论收入分配改革,这被视为一个强烈的信号。亚当·斯密认为,劳工报酬趋向合理,不仅是经济繁荣的产物,也是经济、社会同时繁荣的动力。所以《工资条例》不应继续难产下去,就让我们从确认劳、资双方的平等地位开始我们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