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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富混居模式,为何“富人不买账,穷人不领情”?
2019.08.22 00:25:47· 管紫元 浏览2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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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州市出台政策,决定将市政府主导的保 障性住房建设实行“贫富混居”。而此前湖北省武汉市也提出,不再成片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提倡富人和穷人混居。这一模式引发了各方争议。近日媒体对已经推 行了“贫富混居”模式的兰州市调查发现,不仅是富人不买账穷人不领情,开发商也质疑:商品房和廉租房能放在一起吗?支持者说:对于“贫富混居”理应抱以热烈的掌声城市化进程狂飙突进的附加效果,就是城市土 地价值的狂飙上升,就是城市房地产价格的逆势上扬,就是部分世世代代居住于斯、生活于斯、繁衍于斯的城市贫困居民的“被逃离”:贫困者在根本不能逾越的财 富壁垒下,只能无奈地选择离城市越来越远,原有的生活环境被打乱,原来的生活空间被分割,随之而来的是生活的成本会越来越提高,生活的质量会越来越下降, 内心的怨气会越来越积聚……前车之辙,后车之鉴。对我们来说,真正的城 市化进程并非仅仅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更应当是一个充满伦理道德意义的城市化进程。如果仅仅停留在城市化的持续增长之光鲜中,而缺乏了对贫困群体的基本 尊重,那么在未来的时空中不仅无益于城市进程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只能在某种程度上导致社会资本的整体下降,从而影响到社会和谐的建设。明乎此,对于“贫富混居”的试验理应抱以热 烈的掌声。但好事要办好,政府应担负起更大的责任,政策推进要更加科学严谨,配套措施要更加切实完备,切实保障穷人们的生活权利、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解 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也要积极引导、端正心态,让贫富居民摒弃财富差距,安乐和谐共居。(马廷刚)反对者说:商品房中硬塞廉租房的做法是行不通的不可否认,贫富混居是一次解决“贫民区”问 题的尝试。一座城市的贫富差距在所难免,但在新时期实施的保障性住房中,却不让贫困户“自成一体”,再度“边缘化”。也就是说,在廉租房和经适房的建设 中,可以考虑采用“配建”方式融入到商住小区内,使不同收入水平的人群混居在一起,避免“贫民区”的形成。不过我想说的是,贫富混居”的动机是好的, 结果却未必如意,“富人未必买账,穷人未必领情”。我国的传统文化很注重邻里的选择,从“孟母三迁,断杼择邻”到“百万买宅,千万买邻”,都有所体现。只 不过,过去择的是左邻右舍,现在择的是社区。进一步说,“贫富混居”的争议远非“买账”、“领情”这么简单,这也暴露了地方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困境。商 品房中硬塞廉租房的做法是行不通的。”研究中国三产化的著名学者贺有利认为,我国目前城镇仍然是中高收入者偏少,低收入者偏多,住房保障需求极大,惟一的 解决办法是加快建设公租房和廉租房。还需要强调的是,住房政策本身就是政府提供 的一种公共物品,政府在提供这样的公共物品时,必须考虑到它与市场政策的兼容性,这是诸多制度安排能否成功的关键。因此,必须有意识地建立政府与市场的多 种关系模式,使社会福利总产出大于所耗费的社会总成本,并把其确立为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总原则,才能达到人人“有房住”的理想状态。(郭立场)建言者说:与其满足于提供均平的幻象,不如致力于消除社会流动障碍必须承认,中国改革开放发展到今天,社会分 层已是一个不必讳言的事实。因为各自条件的差异,不同的阶层在许多问题上,都可能像对待住房的态度一样,千差万别,难有交集。职是之故,一旦社会出现分 层,不同阶层的隔阂甚至对立随之而来就几乎是一种必然。化解这种对立情绪,政府当然责无旁贷。但怎样去化解呢?一种是利用行政的力量。政府占据全部资源的 时候当然能够强制均平,抹去阶层的差异,而一旦政府权威削弱,这种均平注定只会剩下幻象;另一种路径则是,政府在供给基本的社会保障之外,只倾力于制定规 范各个阶层各色人等的法则,并监督法则的执行。这种路径下,政府虽然只是机会平等的提供者,远远不合大同理想,也无法保证不同社会阶层之间永远不发生冲 突,但冲突的范围和烈度完全可控。仍以城市建设为例。中国没有将穷人隔离开 来,没有出现贫民窟,曾被认为是城市化最值得称道的成就,但环顾世界当能认识,一个有贫民窟的社会,并不一定是缺乏活力的社会,更不一定是阶层对立情绪最 严重的社会。这实际上昭示了一个道理:只要社会流动的渠道畅通,社会分层并不是件可怕的事情。“贫富混居”之所以让穷人也不感激,就因为其提供的只是一种均平的幻象。幻象固然美丽却终会破灭,穷人并不需要幻象麻弊,他们希望看到的是一条向上流动的大道。政府与其满足于提供均平的幻象,不如致力于消除社会流动的障碍。(南都社论)
2019.08.22 09:52:04 · 姜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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