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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下面以对账单实物为例逐项说明: (1) 备注栏--标注我们的联系电话,如有问题可随时拨打。 (2) 主卡卡号--您所有附属卡的交易都会反映在主卡对账单内,副卡不另寄对账单。 (3) 上月余额--上期对账单的余额。 (4) 本月余额--本期对账单的余额。 (5) 交易明细栏--记录您本期所有交易的详细信息,包括记账日期、卡号、交易内容、交易场所、存入金额、支出金额及余额等。 (6) 卡号--分别列示主卡卡号和副卡卡号,以提示每张卡当期的消费积分数。 (7) 消费积分--持卡每消费1元可积1分,主卡和副卡分别积分,不能混用。您可凭消费积分参加我行不定期举办的促销活动,请您留意每期对账单上的提示。 (8) 存入合计--即交易明细中所有存入金额的合计数。 (9) 支出合计--即交易明细中所有支出金额的合计数。 (10) 到期还款日--即本期账单还款的最后日期,一般为每个月的25日。如果您在此日之前还款,则归还部分可免收透支利息。 (11) 最低还款额--即您当期需要偿还的最低金额,若还款低于该金额,需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支付滞纳金。计算公式:以前累计未还部分+本月取现及转账贷款未还部分+本月超限额消费贷款未还部分+所有限额内消费贷款未还部分×10%。 (12) 账户信用额度--即您可使用信用贷款的最高金额,是发卡机构依据您申请贷记卡时所填写的资料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核定的。 (13) 超限金额--即您透支金额超过发卡机构核定的信用额度的部分。如果超限则所有透支金额均没有免息待遇。 (14) 贷款利息--即您透支后当期应付的利息金额。 2. 有关利息、滞纳金、超限费的详细说明 (1) 如果您在到期还款日之前归还金额低于最低还款额,则除了利息外,还要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最低1元,最高500元。 (2) 如果您在到期还款日之前归还金额大于或等于最低还款额,但低于本期应还金额时,只需支付未还金额的利息,利息计算从银行记账日开始,日利率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 (3) 如果您在到期还款日前全额还款,则不用支付利息,享受免息还款期优惠。免息还款期优惠只对消费类交易,从银行记账日起至到期还款日之间的日期为免息还款期,最长56天,最短25天。 (4) 透支取现及转账不免息,从银行记账日开始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息。 (5) 如果您透支金额超过了发卡机构核准的最大信用额度,则超过部分计收5%超限费,而且所有透支金额均不享受免息待遇。超限费最低1元,最高500元。 (6) 贷款利息计算:上期对账单的每笔消费和本期的取现、转帐金额为计息本金,自该笔交易记账日起至该笔账款还清日为计息天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