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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通过版权发票入账就可以了。可以参照下面的例子,实质都是一样的:咨询内容: 我单位是一境内私营企业,具有自营出口权,生产商品出口日本。我单位为在境外拓宽市场,与境外某株式会社签定协议,由其在日本为我单位拓宽业务市场并支付5%的业务费。请问:我单位对该笔业务费如何处理?是纳入“业务宣传费”还是做“销售佣金”?以“什么票据”入账?是否要代扣“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你处的研究是否有结果? 请尽快给予答复! 回复解答: 你单位该笔业务费可作为"销售佣金"入帐,以对方单位开具的收据入帐。该笔佣金属境外劳务费,按照我国税法规定,无需缴纳“营业税”;该笔佣金受益人属地属人均属日本国税收管辖,无需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