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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商业用房贷款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要求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的企(事)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申请商业用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企(事)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须有法人营业执照或有权部门批准设立的证明文件,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2、企(事)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要有贷款证,并在工商银行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帐户; 3、自然人须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4、信用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6、有购买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的合同或协议; 7、所购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价格基本符合贷款人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的价格; 8、自筹资金不低于总购房款的50%; 9、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以上为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商业用房贷款的具体条款,各省市针对自己的具体情况又有相应的办法出台,中国工商银行各地分行按照总行文件精神制定适用于各地相关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