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CFG全球,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当前位置 : CFG全球 > 理财社区问答 > 详情
?
关于新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2023.09.27 02:38:24· 和葱 浏览12次
1条回答
1F
国家税务总局就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政策衔接问题指出,“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是指从2008年3月1日(含)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每月2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纳税人3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3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每月16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里强调的是纳税人“实际取得”工资、薪金的时间,而不是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的归属期间。
2023.09.27 09:49:26 · 岑经理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