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
中国银行的 电汇 汇款金额的 1‰,最低50元/笔,最高1000元/笔,另加收电讯费 1. 本表为对公国际结算资费表。 2. 我行费用计价单位为人民币,可收取人民币或等值外汇;收取等值外汇时,按当日公布中国银行外汇买入价折算收取; 4. 除另有约定外,我行一律向业务委托方收取有关费用; 5. 凡业务发生的境外银行收费,按实收取; 6. 以上所列价格为基准价格,我行有权根据客户资信状况、交易风险程度及业务复杂性的不 同进行浮动; 7. 各类凭证工本费,另行收取; 8. 我行提供的其它对公结算服务项目及具体收费标准,敬请垂询中国银行柜台或拨打95566客户服务热线; 9. 本服务价格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制定; 10. 本服务价格的解释权归中国银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