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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看待新推出的理财产品
2024.11.05 11:24:33· 0619 浏览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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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益率固定型 特点 银行承诺支付投资者高于同期、同币种普通定期存款利率的固定收益率,但银行在产品期限内拥有提前终止权。若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产品实际期限相应缩短,收益仍按照约定的固定收益率计算,但实际收益会相应降低。 举例 某行“200507期汇财通A款――可终止理财产品”的期限为1年零3个月,年投资收益率3.35%,每3个月为一个存续期,即银行每3个月有一次提前终止该理财产品的权利。  若1年零3个月内银行未提前行使终止权,则客户可获得按照固定年收益率3.35%、期限1年零3个月计算的收益。若银行在半年时提前终止该产品,届时客户将收回本金及相应期限的收益(年利率仍为3.35%,但期限为半年)。 投资建议 该类产品非常适合那些对外汇理财产品缺乏了解,但希望在本金安全的基础上获取较高固定回报的投资者。针对美元类产品,由于其收益水平与国际市场美元利率走势挂钩,而目前美元利率处于上升趋势,因此建议对该款产品有兴趣的投资者购买期限较短的产品,且将投资本金分批、分段进入,以保障资金的相对流动性以及享受到更高利率的产品。  2、收益率递增型 特点 收益率递增型产品与收益率固定型产品的不同之处在于,若该产品未被提前终止,则其收益率在每个存续期将比前一期提高一定的点数。 举例 比如当前市场上流行的“节节高产品”,产品期限为1年,每3个月为一个存续期,即银行拥有每3个月行使提前终止该理财产品的权利。  在第一个3个月,产品年收益率为2.75%,之后每3个月上调0.25%,即若第一个3个月期满后银行未提前终止,则在第2个3个月内投资者的年收益率为3.0%,以此类推。相反,若在第一个3个月期满后银行行使了提前终止权,届时客户将收回本金及相应期限的收益(年利率仅为2.75%,期限为3个月)。  投资建议 该类产品是收益率固定型产品的变型,前期收益较低而后期收益较高,若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投资者将只能获得较低收益。投资者可自行计算该类产品的实际年收益率,并将其与市场上同期销售的、同期限的收益率固定型产品进行比较,不要被“最高年收益率xxx”之类的描述所迷惑。该产品的收益水平同样与国际市场相应币种利率走势挂钩,在投资策略上与收益率固定型产品相同。  此类外汇理财产品确保了投资者本金安全,但实际收益与某些市场参考指标挂钩,产品结构及参考指标的走势决定了该产品实际收益的高低。
2024.11.06 13:50:36 · 李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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