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准贷记卡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60天内不还者将收到发卡行的催收通知,经催收后行为人归还的期限为3个月,超期仍不归还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司法解释的规定,恶意透支逃避追查,或者自收到发卡银行催收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仍不归还的,就构成犯罪。但是认定构成恶意透支犯罪行为的,除了超期之外,还有一个特征就是超出最高额度。目前我国银行的信用卡金卡为一万,银卡为五千。由于结算速度目前不够及时,犯罪分子可以利用短期内多次消费达到恶意透支的目的。朋友所说的透支数额在最高额度之内,超期不还将构成违法行为,但因为金额不够巨大,不应认定为犯罪行为。应该在民法范围内解决,而不会上升到刑事犯罪的程度。不过,消费最好量体裁衣,否则自己将承受过多的精神压力。赚多少花多少,不要贪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