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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厌的增值税!!!!!!!!!进价和售价必需弄清楚是否含税:销售售价含税的情况下,所含的销项税额,是代税局收取的税款,此税款是得交的,不是您的收入.进价含税,就是对方给一张可以抵扣的增票,进行抵扣销项,剩下的就是要交的增值税.通常是卖方要给发票,收购业务比较奇怪,收购农产品则是自己给自己开发票,毕竟不能让农民自己开发票,农民也没发票可开啊!当然了,书上说的简单,要开收购发票可不这么简单,收购的条件也十分苛刻的,所谓"收购",照定义,是得去农地找农民买,就是自己去拉货!还有其他税局要求的相关条件.在您举例中,进项税额为1400*13%=182,销项为1274.36*13%=165.67,应交增值税:165.67-182=-16.33,为留抵税额,此一留抵,可以留待以后销项大过进项时抵掉!按您以含税的角度看这事,那么,利润就是1440-1400+16.33=56.33您所谓"虚"的部份,应该就是指此留抵的16.33元,对吧!可是,这个留抵何时会用到?这是个大问题,要是一直都这样下去,说真的,留抵挂在帐上也用不到,帐上说有利润,但是这个利润,就您所理解的,还真是虚的!农产品收购增值税是比较特别的,您说虚增,那是因为您没弄清增值税的规定(或是您早就跳出增值税的假相,看清真实情况).我就引用您的举例,稍微改一下,收购价同样是1400元/吨,售价则改为1400元/吨,如何?未税进价同样是1218/吨,未税售价则为:1400/1.13=1238.94利润为:1238.94-1218=20.94奇怪吗?含税收入不和支出同价,却赚到了!怎么会赚呢?收1400付1400,告诉我赚了我也不能接受,因为,再交点工钱,公司就倒了啊!现金周转不过来啊!留抵税额又不能拿来发工资!所以我一开始就说了,讨厌的增值税!帐上看到赚了,公司就倒了,剩下的留抵税额税局会退吗?不可能嘛!外销能退税,收购业务的留抵税额却只能挂在帐上给鬼看,立法时就欠缺思考,说真的,农产品不卖贵一点,现金周转不来谁负责?为什么对农副产品要这样定税?干脆一点统统免税就行了啊!购入后有加工要再计税,那是后头的事,而不是只对收购做出如此的规定,去超市买菜要交13%的税,初农产品取消增值税的结果,和以收购价乘13%做进项抵扣,大大不同啊!!!!!控制物价和收这些农副产品的税熟重熟轻?这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