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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来回答:俺不知道楼主5月份提错,6月份交税后,是什么状况。假设,5月计提了1500,其中100元为错提:借:应付工资1500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1500而6月缴纳,是按1500交的还是按1400交的?也就是说你错提的100元是已经交了还是在账上摆着呢?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1500?1400?贷:银行存款1500?1400?如果就是按含有错提的全部1500交的,那就不用修改什么了,直接让责任人出钱,补回退休职工的工资里。找税务要回来就别想了。自己负担的动静还小点,闹的沸沸扬扬,指不定别的员工认为财务会多扣了多少税呢。如果是按照正常的1400交的,那么在“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的贷方有100元余额,再发工资时给人家退回去就可以了。“现在实际交出的个税和工资表上的个税总额无法持平”你的这句话俺怎么也没法理解透彻,是指交的多了还是少了?要是交多了提少了,那就说明是在全员申报系统里多录入了,实际工资并没有多扣。就和你“由于操作失误退休人员个税被扣了”这个表述搭不上边。如果是这样,解决的方法也告诉你,很简单,交多了是吧,人家已退休没法扣了是吧?谁具体操作的,交税前由谁复核的,一起出钱,按比例承担多交的税款。还是那句话,从税务往回退税,就别考虑了。也别把这个事弄的尽人皆知。要不对财务的影响更坏。最好到财务经理这个级别就打住。打落牙齿肚里吞吧。可如果理解为交少了,提多了,那你这个问题就不成问题了,提多了是错的,下回给退回去不就完事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