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CFG全球,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当前位置 : CFG全球 > 理财社区问答 > 详情
?
房地产行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土地增值税可否预提
2024.04.29 04:01:30· 大鹏20110101 浏览25次
1条回答
1F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预提土地增值税,如果并没有实际缴纳,是不能税前扣除的;但如果是预缴的土地增值税,是可以税前扣除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清算前,按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预缴的土地增值税,属于房地产企业发生的税金。预缴的土地增值税可在预缴年度税前扣除。.向高手请教
2024.04.29 07:53:21 · 姚经理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