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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工资不予是否缴社保来定,只要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税前扣除。所称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具体判定标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掌握: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