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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第二条规定: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你所要开办的动物饲养场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二章第五至十条的相关规定。《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可到当地畜牧兽医局申请办理,办证时限为20个工作日,需提供以下材料:1、《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当地畜牧兽医局领取);2、经营机构书面申请报告;3、经营机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经营场所位置图;5、经营场所室内平面图(含隔离、消毒场所);6、无害化处理工艺流程图;7、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8、营业执照或工商局核准的“预留名”复印件;9、防疫、消毒制度;10、疫情报告制度;11、试卷一份;12、专家组现场审核材料。备注:经营机构法人2张1寸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