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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应税项目是视同销售,而购进货物用于以上项目就不是?
2020.12.24 03:22:19· 柳暗花明 浏览16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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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增值税么?增值税为流转税,在流转过程中征税,最终使用者为纳税义务人。先说购进货物用于福利和消费及非应税项目的情况。购进货物时,其实价款是包含两部分的,货物价及税金。虽然这种情况下,单位为最终使用者,但购买时其实已经缴纳了税金,当用于上述项目时,当然不用重复缴纳税款(即: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自产、委托加工用于该项目时:因该部分货物为自产或者委托加工,在自产或者加工过程中未缴纳税款,且用于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及非应税项目时,该货物不能继续进行流转(注:在流转中才能征税)因此这种情况下要向最终使用者对改货物进行征税(即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不知道我回答清楚了没希望能帮上您
2020.12.25 07:49:31 · 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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