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
1、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3、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取得税法规定所得项目收入的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而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当单位为个人负担个人所得税时,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规定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第十四条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个人所得税款的,应将纳税义务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额换算为应税所得税额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处理。由于单位为个人负担税款的情形不同,在实际操作中有不同的方法.请各位高手帮个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