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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做估价入库,原材料已耗用,销方企业破产,无发票进行冲减已估原材料,如何处理。.请金斧子朋友帮忙
2022.10.30 10:18:08· 随风奔跑吧 浏览16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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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购货并且付了货款,有权向供货方取得发票,你公司只有取得发票才能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及税务处理。根据上述第二十条的规定,销售商品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如遇供货方破产,你公司应在破产清算期间向其索取发票,如果供货方已破产不能开具发票,你公司可要求供货方有关负责人到其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但是这样的话太麻烦,还有个办法就是把估价入库这块红字冲回,然后该怎么做账就怎么做,这块就不能抵扣了。相当于没有采购只有销售,成本减少,只能多缴税了。
2022.10.31 09:51:55 · 孙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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