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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可不可以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给分公司?(非上市公司).请金斧子朋友帮忙
2020.04.07 19:09:48· 当当 浏览29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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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没有哪条法律、法规规定企业不可以亏本出售商品或产品。但是,税法对于总公司低于成本销售商品给分公司这种行为有规定。总公司应按公允价值计增值税,且要做应纳税所得额调增。上市公司这块审计时会查得比较严,当然按成本价划拨是可以的。在实际工作中,外商投资企业经常用这种方法来偷逃在中国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出口到境外后再高价卖回中国。比较专业的词叫做“转移定价”,税务局经常针对这种事件开出巨额罚单。09年东莞有家企业开出了6000万的罚单,就是这样的。但国内企业好象不怎么管。
2020.04.08 17:53:51 · 方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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