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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题,对预计可能退回的部分应当在销售当月末计提预计负债,分录为借:主营收入50贷:主营成本40预计负债10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的其实是往年的报表,为了避免这些调整与当年的混淆,所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可以设做二级明细如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收入。再说递延税项问题,付退回条件的销售,只有贷实际退回时才能冲减销售额,也就是说企业计提的可能退回产生的预计负债是没有税法基础的,税法不承认。企业按照100万的利润缴纳所得税,但是会计利润只有90万。实际缴纳的25万较会计利润计算的所得税费用22.5有差异,多交的部分就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第1题因为补提了预计负债,所以对应产生的递延所得税问题,分录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5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2.5应交税费和所得税费用是两回事,税法对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与企业会计利润得出的费用常有差异,但应交所得税计算出来都是准确数字并有强制性,不向会计利润由于涉及许多估计、调整有调整的空间。第2个题是因为本不该确认的收入确认了,需要冲回,相应产生的利润也要冲回。因此,冲回利润部分的所得税费用也要调减。由于错误确认收入时,即与税法规定有差异,税法规定这种情况尚未确认收入,所以企业当时做了分录借:所得税费用100贷:递延所得税负债100(如果与税务计算无差异,此处是应交所得税100)所以在改回来的时候把上面这个分录又冲回来,由于是调整往年,用的是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