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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税费,是对目前我国税法改革过程中对一些以“法”定律和以“费”定律的国家财政收入的统称。以法定律即为经营过程中已经完善和固定的一些税种,也属于国家税法的组成。如,流转税中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等,还有资源税、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农业税、关税等等,这些税法构成了国家税收体系和财政收入体系。以费定律是国家某个时期收取的固定的规费收入,如教育费附加,就不属于“税”而属于“费”。这是中国特色,是国家在财政与税收体制改革中的必然产物。我国从一个以费为主的财政收入体制转变为以税为主的财政收入体制,需要一个过程,而在此过程中,对上述财政来源统称为“税费”。区分和判断是“税”还是“费”很简单,看名称最后一个字,是“税”字的即属于税收,如印花税、房产税;最后一个字是“费”字的即属于规费,如教育费、防洪费。期末计提时将营业税、城建税等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印花税、房产税、防洪费等计入管理费用是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核算的需要,与税收本身没有什么关系。.请各位高手帮个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