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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你满意的回答,如果允许的话,麻烦您适当的追加一点悬赏。运管所处罚你,适用的罚款科目是正确的,你取得的发票也应该是非税收入类的发票,但是,我仔细观察后,发现这张票据有问题。1、这张发票是2007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发票实行定期换版制,基本上是3年换一次版,我有理由坚信,这张发票是过期的发票。2、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一联是存根,是开具单位备查的,不可能会给你。综上所述,我确定这张发票不假,但是属于过期的发票,而本该属于你的2000大洋,已经装进了别人的口袋。建议:1、把这张发票复印一下,带上复印件去上一级的运管所交涉,带原件的话,人家一抢一撕你就什么证据都没有啦。对方肯定给你讲这张票据是合法的,不要信他们的话,你就说问过明白这种事情的人了,人家说这张票据有问题,看上一级单位如何解决。2、再去找当事人,谁拿了你的钱,就去找谁。要么退钱,要么大家一起去纪检委或检察院。3、实在不行就去纪检委或检察院举报投诉这件事。2000块,开除不了公职也够他喝一壶了。4、勇敢一点,你记住:如果每一个人都不维护自己的权利,只会让这个社会充满不公平!这是一个追求公平、平等的小公务员给你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