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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高兴给你回答问题!解析:(1)、上海公司收购光中公司股权交易中的“股权转让日”是:2008年1月1日。(2)、会计处理如下:由于是取得30%股权,所以应以权益法进行核算的。2008年1月1日,取得股权时: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250贷:银行存款250由于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30%是240万元,小于投资额,所以初始投资成本中内含有10万元的商誉的。不作调整。2008年2月1日,不作处理。2008年4月1日,分配现金股利需要作处理:借:应收股利60(200×30%)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60收到股利时:借:银行存款60贷:应收股利602008年9月2日,被投资单位资本公积增加: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24(80×30%)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42008年度末,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投资单位调整后的净利润=400-(900-800)/10=390(万元)则投资单位应确认的投资收益=390×30%=117(万元)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17贷:投资收益117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