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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转出个人账户的,凭预转入社保机构提供的《转入联系函》,同时携带:1、个人办理:身份证、社保卡2.委托他人办理:你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到海宁市社保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到桐乡社保机构办理个人缴费即可。办理个人社保时,一般需要:社保卡、身份证。以下供参考:外来人员离开宁海县时,养老保险关系有三种处理方法:一是可转移。对离开宁海县后在其他地区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储存额一并转移至职工新参保的经办机构;二是可保留。对离开宁海县后没有继续参保,一段时间后还会来宁海工作的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保留他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再次来宁海工作时,就续接养老保险关系;三是可退还。离开宁海后不具备在其他地区参保的条件,也不再来宁海工作的农村户籍人员,可以提出申请,并提供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工商银行存折卡,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将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退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