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
超过起征点就得交,起征点为2000元,具体如下: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适用税率扣除标准2000元/月(2008年3月1日起)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1、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速算扣除数为125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375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