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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没发行过可转债,但是股改的时候实行过债权转换股权,没钱还债只好给那些银行股权2009-12-31│38300│28300│28282│---2009-07-23│38300│28300│2828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2008-12-05│38300│28300│903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实际可上市2007-11-09│38300│28300│902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2007-03-30│38300│28300│8958│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2006-03-29│38300│28300│6446│A股股权分置1999-09-13│38300│4509│4509│职工股上市1996-09-25│38300│2998│2998│2998万A股上市1996-07-08│35680│││10000万B股上市—————┴————┴————┴————┴———————————公告日期:2009-12-29项目类别:对外担保项目简介:2009年12月20日,汇通集团以信函通讯方式召开了2009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汇通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贷款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汇通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因业务开展需要,拟向乌鲁木齐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公司同意为其提供二年期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期限、担保内容以《保证合同》约定为准。上述贷款已于12月22日经乌鲁木齐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审核放款。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人民币13498.8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570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998.8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800万元),无逾期担保。公告日期:2009-12-08项目类别:银行借贷项目简介:同意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一年,上述借款由公司股东单位舟基(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具体担保内容以《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公告日期:2009-09-25项目类别:股权质押项目简介:汇通集团接到股东舟基(集团)有限公司函告,获悉该公司于2009年9月9日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中的840万股(占总股本的2.8%)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质押自2009年9月8日起期限一年。上述股权已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公告日期:2009-09-25项目类别:股权质押项目简介:汇通集团接到股东舟基(集团)有限公司函告,获悉该公司于2009年9月17日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中的980万股(占总股本的3.26%)质押给周艳娟女士,质押自2009年9月17日起期限一年。上述股权已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截至目前,舟基(集团)有限公司共质押公司股份18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6%。公告日期:2009-08-22项目类别:对外担保项目简介:公司拟为湖南汇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15,000万元额度的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单笔融资业务发生时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为准。公司拟为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对外融资提供10,000万元额度的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单笔融资业务发生时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为准。本次担保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融资主要用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公司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截至2009年6月30日,本公司担保余额总计人民币13,559.8万元,担保总额占净资产的比例为42.57%(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300万元)。公告日期:2009-08-01项目类别:银行借贷项目简介: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4000万元的贸易融资授信业务,授信品种为: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及投标保函。由公司股东单位舟基(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项目性质|公告日期|交易金额(万元)|是否关联交易|├——————┼———————┴————————┴———————————┤|以资抵债|2006-10-16|36990.26|是||├———————┴————————┴———————————┤||项目简介:|||2006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了宝石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彩壳公司及宝石集团三方签订《债务转移协议》以及彩壳|||公司与宝石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上述《债务转移协|||议》,本公司将应付宝石集团45,495,701.95元债务转由彩壳公|||司承担,同时形成本公司对彩壳公司45,495,701.95元的债务;|||根据彩壳公司与宝石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彩壳公司将|||其持有的硝子公司49%股权值及其对硝子公司30,481,192.19元的|||债权抵偿其应付宝石集团369,902,574.85元的债务。|||上述交易用于抵偿债务的硝子公司49%股权值及彩壳公司对|||硝子公司债权的净值合计40,184.07万元,占公司200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1%。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出售行为。同时因本次|||交易发生在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彩壳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宝石集|||团之间,故也构成关联交易行为。上述行为形成的差额,由双方|||对差额部分以现金清偿。|└——————┴————————————————————————————┘|债务转移|2006-10-16|4549.57|是||├———————┴————————┴———————————┤||项目简介:|||公司将对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转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石家庄宝石彩色玻壳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根据公司聘请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的结果|||,截至2006年6月30日,公司应付宝石集团款项为人民币45,495,|||701.95元。为了协助彩壳公司实施以出让石家庄宝石电气硝子玻|||璃有限公司49%股权的价款及享有的对硝子公司债权抵偿其对宝|||石集团债务的方案,同意将公司对宝石集团的上述债务转由彩壳|||公司承担,同时彩壳公司享有对本公司45,495,701.95元债权。|||债务转移完成后,彩壳公司对宝石集团的债务总额为369,90|||2,574.85元人民币。|└——————┴————————————————————————————┘|资产出售|2006-09-29||||├———————┴————————┴———————————┤||项目简介:|||本公司控股81.26%的子公司石家庄宝石彩色玻壳有限责任公|||司拟将其持有的石家庄宝石电气硝子玻璃有限公司49%股权及彩|||壳公司对硝子公司的债权(非经营性)转让给本公司控股股东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抵偿彩壳公司和本公司所欠宝|||石集团的债务。|||本公司2006年1月-6月从硝子公司分回的投资损益为-5223.6|||6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将消除该项投资对本公司的影响。|└——————┴————————————————————————————┘|对外投资|2006-04-12||||├———————┴————————┴———————————┤||项目简介:|||公司控股子公司石家庄宝石彩色玻壳有限责任公司与日方共|||同投资设立的石家庄宝石电气硝子玻璃有限公司,彩壳公司拥有|||其49%股权,日本电气硝子株式会社拥有其41%股权,双日株式|||会社拥有其10%股权。根据200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硝子公司总资产22.5亿元,净资产15.24亿元,利润-1.38亿元|||。NEG公司和双日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硝子公司合计51%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该受让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转让完成后,彩壳公司在硝子公司的49%股权不发|||生变化,对本公司不构成影响。|└——————┴————————————————————————————┘|债务转移|2004-08-19|25700.06|是||├———————┴————————┴———————————┤||项目简介:|||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实现脱困目|||标,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同时|||盘活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决定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部分企业的银行贷款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实行债权转股权。|||宝石集团公司作为国有特大型工业企业,经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产业[2000]1238号文批准为债转股企业,协议转股额为118001|||万元。|||2000年11月29日,宝石集团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等|||三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了债转股协议。2004年6月23日,宝|||石集团公司债转股工作完成。|||宝石集团公司实行债权转股权的118001万元额度中含彩壳公|||司债务额度84110万元。根据国家关于在国有企业实行债转股的|||有关政策,彩壳公司债务额度应转入宝石集团公司,由宝石集团|||公司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施债权转股权。|||2001年2月23日,中行石家庄市裕华支行、中行石家庄市中|||山支行将其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石家庄宝石彩色玻壳有限责任公|||司共计214,235,310.28元的债权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承|||担。|||彩壳公司、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宝石集团公司于2003年5月2|||9日签订协议,彩壳公司将借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人民币214,235,3|||10.28元款项转由宝石集团公司承担。于2004年8月17日商订将彩|||壳公司所欠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借款利息42765274.43元转给宝|||石集团公司。本交易属关联交易。|└——————┴————————————————————————————┘◇违规1998-09-14:违规行为: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石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现已查实,1997年宝石公司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主导产品黑白玻壳和显像管市场不断萎缩,市场售价大幅下降,产品大量积压;1997年6月,黑白玻壳和显像管两条生产线相继停产,至今未恢复生产。宝石公司董事会对上述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迟迟没有公告,直到1998年4月30日才予以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股票条例》)第六十条关于“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人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报告提交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并向社会公布,说明事件的实质”的规定,构成《股票条例》第七十四条第八款所述“未按照规定履行有关文件和信息的报告、公开、公布义务的”行为处分结果:依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经研究决定:;1.对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处以警告;;2.对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庆祥、张虎官、王永山、王、周波、杜慧忠、王荣先、高铁占、李文良、王曦、刘正宏、宋洪波、米更勇、吕奉一处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