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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收费标准(97年)?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文件(国资办发[1997]53号文件)“关于规范资产评估收费问题意见”第三条,在国家物价局、国有资产管理局[1992]价费字625号文件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5-2.5倍:评估值(万元)国资办发[1997]53号文件(元)100042750—71250150048750—81250200054750—91250250060750—101250300066750—111250350072750—121250400078750—131250450084750—141250500090750—151250600098250—1637507000105750—2643758000113250—1887509000120750—20125010000128250—213750?我们视委托方具体情况,根据委托方评估目的、评估对象的工作繁简程度、报告出具时间要求,评估报告语种、服务、及其相应的专家队伍等具体情况,本着“优质服务、长期合作”原则,与委托方协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