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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问题,求税法达人解释
2022.06.08 14:50:45· 熊市飞扬 浏览16次
1条回答
1F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四款规定: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所以对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四、关于在校学生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综上所述,学生勤工俭学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及附加,但依然要征收个人所得税。你所取得的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税目依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如下:应纳个人所得税=(1470-800)*20%=134元。由此可见,对你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数额是准确的。你所说的“今年都提高到了2000了”是指工资薪金所得扣除2000元后计税。你取得的收入是劳务报酬收入而不是工资薪金收入。
2022.06.09 21:52:01 · 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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