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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按照申请分期的金额/期数+(申请分期的金额*利率)=每月应还款额按照你的情况就是60000/24+(60000*0.007)=292024期总计利息:¥10080注意:2920是你账单上每月应还金额,但是其中包含的本金和利息并不是固定的2500本金+420利息,是按照等额本息计算的。也就是24个月开始时2920里面包含的绝大部分是利息部分,本金很少。而到了最后快结束的几个月就基本都是本金,利息部分基本在之前已经还掉了。这就是为什么银行会告知你,一旦分期之后是不能取消的,分期途中取消的话也是要把剩余的本金利息一起还清的原因。因为你之后就是想提前还清,也等于是在还本金部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