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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本位制度(GoldStandardSystem)从1816年英国政府颁布条例,发行金币开始,一直到二战爆发前夕,具体又可分为两个阶段: (一).典型金本位制阶段--金币本位制阶段。在金币本位制(GoldCoinStandardSystem)下,流通中的货币是以一定重量和成色的黄金铸造而成的金币,各国货币的单位价值就是铸造该金币所耗用的黄金的实际重量,我们把各国货币的单位含金量称为该国货币的铸币平价(MintPar).当时,两国货币汇率的确定,就是由两国货币的铸币平价来决定,即汇率决定的基础是铸币平价。 (二).蜕化的金本位制。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许多国家通货膨胀严重,银行券的自由兑换和黄金的自由流动遭到破坏,于是传统的金本位制陷于崩溃.各国分别实行两种蜕化的金本位制,即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在这两种货币制度下,国家用法律规定货币的含金量,货币的发行以黄金或外汇作为准备金,并允许在一定限额以上与黄金,外汇兑换,各国货币的单位价值由法律所规定的含金量来决定.此时,我们称各国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含金量为该货币的黄金平价(GoldParity),显然在这个时期,汇率是由各自货币的黄金平价来确定,即汇率决定的基础是各国货币的黄金平价.11、外汇市场的参与者有哪些? 一般而言,凡是在外汇市场上进行交易活动的人都可定义为外汇市场的参与者。但外汇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大体有以下几类:外汇银行政府或中央银行、外汇经纪人和顾客。 (1)外汇银行。外汇银行是外汇市场的首要参与者,具体包括专业外汇银行和一些由中央银行指定的没有外汇交易部的大型商业银行两部分。 (2)中央银行。中央银行是外汇市场的统治者或调控者。 (3)外汇经纪人。外汇经纪人是存在于中央银行、外汇银行和顾客之间的中间人,他们与银行和顾客都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 (4)顾客。在外汇市场中,凡是在外汇银行进行外汇交易的公司或个人,都是外汇银行的顾客。12、外汇市场上的交易可以分为哪些层次?外汇市场上的外汇交易分为三个层次:银行与客户间的外汇交易、本国银行间的外汇交易以及本国银行和外国银行间的外汇交易。其中,银行同业间的外汇买卖大都通过外汇经纪人办理。外汇市场的经纪商,虽然有些专门从事某种外汇的买卖,但大部分还是同时从事多种货币的交易。外汇经纪人的业务不受任何监督,对其安排的交易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只是在每笔交易完成后向卖方收取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