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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主动融资即对于公益性的基础设施项目,政府通过项目招标的方式确定民间投资主体,并授权后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与运行,作为对该民间投资主体的回报,政府在授权期限内每年以财政性资金向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或租赁费,授权经营期结束时,民间投资主体无偿转让项目给政府。PFI融资方式与BOT方式有类似之处(两者均涉及项目的“建设——经营——转让”),但在PFI中,最终是由政府支付项目建设、维护费用,相当于是政府购买服务,而BOT属于项目融资方式。由此PFI主要用于一些不收费的项目,如免费的桥梁、隧道等,而BOT适用于具有收费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如收费的桥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