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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如何对所得税费用进行核算??
2024.06.19 21:31:43· B3882 浏览19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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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费用核算的纳税影响会计法是指将本年度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递延到以后各期;在时间性差异发生相反变化时,将其对所得税影响的金额予以转销。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能够使各年度实现的收益与应与负担的所得税费用计人同一期间,符合配比原则。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费用的核算,除了设置“所得税”账户以外,还应设置“递延税款”账户。当发生时间性差异时,如果所得税费用大于应纳所得税额时,其差额应记人“递延税款”账户贷方;反之,则应记人“递延税款”账户借方。“递延税款”账户的贷方余额表示未来应付所得税款的债务;借方余额表示预付所得税款的资产。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费用的核算,所得税的结转一般采用年末一次结转的方式,即1~11月末不结转所得税,年末根据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得税率计算的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借记“所得税”账户,贷记“应交税金”账户;各月预交所得税时,借记“预交所得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年末结转预交的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金”账户,贷记“预交所得税”账户。“预交所得税”账户的借方余额,作为预付款项,在资产负债表上列为资产。
2024.06.20 23:53:57 · 纪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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