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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责任(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起算?
2021.06.24 20:57:49· 小女人imq 浏览17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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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责任(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为2年。在保证责任中不仅存在诉讼时效制度,而且有保证期间存在,即先适用保证期间,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哪么诉讼时效从何时开始起算,实践中容易混淆。按照保证责任的不同,起算点也不同。一般保证:从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诉讼判决(仲裁裁决)生效的次日起算。连带责任保证:从债权人主张权利的通知到达保证人的次日开始计算。关于保证合同中保证期间和保证责任诉讼时效的关系,下面举例说明※例:如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我公司提供保证,约定还款期限为2010年6月30日,保证期间为1年。甲公司不能还款,则:一般保证:自2010年7月1日,保证期间开始计算,债权人乙银行应在2011年6月29日前向法院起诉甲公司,如未在该期限内起诉的,我公司保证责任免除;如起诉后法院判决生效日为2011年12月31日,此时诉讼时效开始计算,如经过强制执行后乙银行未得到清偿的,应在2年内即2013年12月30日前起诉我公司,否则,该保证债务成为自然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我公司可拒绝承担。连带保证:自2010年7月1日,保证期间开始计算,债权人乙银行应在2011年6月29日前向我公司主张权利,超过该期限,我公司保证责任免除;如乙银行在约定的期限内,假设在2010年12月31日向我公司主张保证责任的,则此时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开始计算,假如我公司不代偿的,则乙银行应在2年内即2012年12月30日前向银行起诉我公司,否则,我公司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021.06.24 21:50:39 · 项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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