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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所规定的资金借贷双方的权责关系主要有:第一,所借贷货币资金的数额;第二,借贷的时间;第三,在借贷时间内的资金成本或应有的补偿(即债券的利息)。根据发行的主体不同,债券可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是政府。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称为国债,其主要用途是解决由政府投资的公共设施或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弥补国家财政赤字金融债券的发行主体是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它们发行债券的主要目的有:筹资用于某种特殊用途;改变本身的资产负债结构。在英、美等欧美国家,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归类于公司债券。在我国及日本等国家,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称为金融债券。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是股份公司。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