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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1994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注册资本200亿元,直属国务院领导,实行独立法人,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其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为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1998年5月以前,其货款范围主要有五类:一是粮棉油等农副产品贷款(包括储备、收购、调销贷款);二是粮棉油加工贷款;三是简易建仓(罐)贷款;四是扶贫、开发贷款;五是人民银行划转的专项贷款。根据国务院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要求,从98年5月开始,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范围缩小,具体是将扶贫、开发等专项贷款划归农业银行,将粮棉油加工贷款、粮棉油企业附营业务占用的贷款均划归农业银行(或工商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从事粮棉油收储贷款,以从根本上保证粮食收储、调销资金的"封闭运行",防止资金挤占挪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银行再贷款,资金来源渠道较为狭窄。经国务院批准,可以通过发债筹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