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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又称求偿担保,反担保是针对本担保而言的,反担保的方式:保证、抵押、质押,但留置和定金均不能作为反担保方式。在担保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可依反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向反担保人行使追偿权,那么如担保合同无效,反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9条的规定,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在承担赔偿责任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分担赔偿责任。分担的比例一般为担保人承担责任的一半。这情形下,担保人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反担保人的责任也只能是缔约过失责任,因此只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其过错的情形应当和担保人的过错情形相同,即明知主合同无效仍为之提供反担保等等。